《活着》读后感汇编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汇编1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受。这个看似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在慢慢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的姿态,就像女人着她们的儿女,土地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
活着,就要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中写道一句大概意思是:干尽坏事的人虽然令人瞧不起,但命都长。对,福贵就这么一个人。
生存与幸存就像硬币的正反面,可惜死去的人连硬币都见不到,更何谈幸福。而福贵命长就这么一直生存、幸存、生存、幸存………或许活着就是他的幸福。
他知道自己的错误便重新做人,他知道家珍的病重便不让她下地干活,他知道儿子是好心献血死的就没有杀死春生,与春生的最后一次见面告诫他千万要活下去,要活下去,他知道女儿有人家要便高兴地合不住嘴,他知道自己的亲人们一一离去却仍旧坚强的活着,哪怕是一辈子跟老黄牛相依为命也还是活着。
一双如何看待世界的眼睛和一颗如何运转的心,决定着活着的态度,如果时代注定活着要命途多舛,那就利用好剩余的日子,因为生命的价值不被时间所束缚;如果时代注定活着会一帆风顺,那就勇敢前行回报那个值得你付出的时代。
我们不能改变时代改变命运,但可以思考我们一路走来留下的脚印,有深、有浅、有直、有弯,这些脚印仅仅是我们的过去,一场大雪过后,我们会踏出新的脚印。活着就是对逝者最大的宽慰,活着就是对期盼者最大的支柱,活着就是崭新明天的资本。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一个女人要活得有内容,可以是精神的,也可以是物质的。当然精神世界比之物质世界将会更有意义,也更有遐想空间,因为人的内心欢愉才是真正的开心。
物质会老化,会陈旧,当然可以更新。但精神具内涵,可以思维的方式将其它扩大化,虚拟化。可随自己的心情去润色,因此是可以用来享受的。比如一张漂亮的花木雕大床,可价值连城,但也不过是个睡觉的东西,但若加以精神,你可以想象在这种大床上。。。,哈哈,无限的遐想!但是,一张极为普通的大床,你也可以展开相同的遐想,只是这张大床需要结实点。那么一张小床呢?不是也一样可以展开联想吗?也许还更有情趣呢!因此,物质是媒介,而思想是自己的,是你可以驰骋的空间。
以你的驰骋空间去完成你的现实,当然不仅是床第之事!你会活得潇洒,活得漂亮。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记住,这是个法理。所以女人可以不漂亮,但可以活得漂亮。天生你材(你可以不是才),必有用!
去漂亮地生活吧,人是精神的,即便没有物质的享受,我们想象还不行吗?会想象的女人才是迷人的,会博得欢心和欢欣的,至少可以获取欢喜吧?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也没有给谁预设了什么苦难,生活的艺术就是不管经历哪一条街道,相逢什么人,别忘了几分宽恕,几分看淡。
圆满的家庭只剩福贵、苦根祖孙俩孤苦相依。日子虽清贫但简单,而简单便是一种幸福。
在群山被月眸倾泻下的皎洁白衣笼罩的深夜,一滴泪滑过苍老的脸颊,幻化为沧海遗珠。“是我,我害死了苦根,我是老糊涂。”他守着老月独自忏悔——外孙苦根因他的疏忽多食豆子而离去。
但是,忏悔亦是虚妄,村西的六座坟茔有多了一个陪伴者——苦根。从此,他便自己活着,也只能自己活着,在“福贵”这只老牛的陪伴下孤独地活着。
“今天有庆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福贵用苍老的沙音跟“福贵”说着,更是与自己说着——自己所爱的人都会永久地陪伴他,藏在他的心里永久地陪伴他。
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福贵守着时光如常般活着,然后无惧地老去。
《活着》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农民福贵的一生,然而就是这样平凡的人却拥有着不平凡的一生。
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明白,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高中的我大概就是太在乎那些所谓的‘别人的看法’,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或许……放飞自我呢?何不大度一点呢!笑对人生吧!
加油,有梦想的少年!
这两天看了余华的作品——活着,感触很多,看的过程中,紧张感一直伴随着全文。作者总是在给人希望之后,又浇下一盆冷水,让人冷得彻骨,绝处逢生之后仍然扼住咽喉,让人痛苦异常。
文章有三个地方让人泪目:
一是老全的死,透露出麻木的战争中仅有的一丝温情。
二是福贵儿子有庆的死。有庆死的最没有价值,也最荒唐,医生因为县长夫人难产要输血,居然把一个12岁孩子的血抽干了。作者刻画福贵埋儿子的过程让人痛彻心扉。
三是福贵女儿凤霞的死。原以为又聋又哑的凤霞会很悲惨的被送给老汉,结果福贵心疼女儿又将女儿留下来了,凤霞最终相看了二喜,并得到了应有的疼爱,这回我以为凤霞终于摆脱了噩运,结果没想到凤霞死于难产,留下了二喜和儿子苦根,这番变故让福贵更加衰老,头发全白了。
后来几年间,女婿和外孙又因为事故相继离他而去,福贵最后与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
中国二十世纪社会变迁导致的惨淡农村生活全都浓缩进了这部小说里,福贵的一生也是那个时代老百姓普遍的生活现状。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是活到最后的人,往往最痛苦!
本书是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描述出一个普通人平凡而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中混乱又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和杀戮,以及动荡的生活。他本来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后来身边的人却陆续离开,残忍让他面对着这一切。在一生当中失去了很多东西,包括亲人、金钱,最后唯一留在身边的就只有差点被人宰割的老牛。
故事最令人心疼的就是福贵的儿子,因为抽血过多而死亡,这么天真烂漫的孩子,碰上一个庸医,为了救回县长的老婆,没想到竟然迎来这样的结果,人生中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了,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很多无法接受的现实。
这本书并不是告诉我们需要如何去活,而是告诉我们活着应有的态度,拿书中主人公的话说就是:活着,好好活着。我们无法更改生命的随意抛弃,面对各种不同的遭遇,只能默默去忍受,只能无力的感慨。既然无法改变活着的事实,但可以改变活着的态度,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无论好与坏,至少在生命的`尽头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奋斗过,始终坚持不气馁,不抱怨,坦然面对这一切。
活着,不止是活着。
和朋友打声招呼,微笑一下,那是活着。
在书中徜徉,那也是活着。
躯体在,灵魂已无,那不叫活着;躯体不在,精神永存,那才叫活着。
活着已死,死后犹存,臧克家先生笔下的鲁迅,还活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全力解放全中国的毛泽东主席,也活着。
活着,不光是这样,有所成就,也叫活着。
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那叫活着。
持之以恒,坚持不懈,那也叫活着。
临危不惧,敢于克服可能,亦是活着。
临阵脱逃,贪图享乐的人,不算真正的活着;实现了自己远大目标的人,那才叫活着。
不断进取,激发自己的潜能,叫活着。
给同学讲一道题,与同学共同奋进,那也是活着。
战胜恐惧,突破自我将自信调到最大值,积极向上,做回自己最大限度的展示自己的优点和才华,那便是最好的活着。
活着,不止是活着。做回自己,好好学习,便是我们当前活着的最好方法。
看完了《活着》。作为一个旁观者,觉得福贵的一生是满满的悲哀与伤感。但是如果真的把自己代入或者只是倾听,就会觉得,福贵的叙述里多是对生活的接受与满足。无论是好是坏都接受,甚至认为所有的都是上苍赋予的报应和福祉。
这本书和《四世同堂》有相似之处,但是这本以第一人称叙述之后,所有的遭遇都像在身边真切地发生,有真切的欣喜、悲哀、可惜,是凡人的情感。亲切真实。而四世同堂就好像有一种尤其的悲壮,家国的豪情裹挟着我,令我感觉自己要变得伟大以相衬。
最后福贵和他的牛福贵说话,说有庆、二喜、凤霞、苦根耕了多少分田地。看到这些名字,这些生命的血液在沸腾后平息,鼻子有些酸。
本来想评论福贵,他大概过了酸楚的一生。但是,谁知道呢,除非在一个人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后,谁也没有办法评价他有没有幸福的一生。又,一个人是否幸福,并不在于他人的评价里。
当看完舍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知道什么叫痛苦。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刚开始我骂过福贵,因为他实在是太败家啦,不过看到后面我又开始敬佩他,他是那么坚强。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这本小说可谓是余华的巅峰之作,作者在笑中有泪的故事里难以言喻的是一种苦涩之意,推荐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在书中你能看见兴盛、衰败、颓唐、生活是怎样折磨一个人,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
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沉迷赌博败光家产,气死父亲;为母求医的路上被军队抓去当壮丁,从战场上回来后,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离世……但正如作者所言,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富贵和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
生活对富贵而言,真的就一条路,没有分叉,风来了,就吹风,雨来了,就淋雨。受不住了,就倒下躺一会再站起来,继续蹒跚前行。他对苦难的承受力以及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有了更深的思考与理解。人生的喜怒哀乐都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活着让生命变得有韧性,所以活着成了一件幸福的事。如果我们还在抱怨生活里的不如意,为生活的不完美而纠结发狂时,不妨静下心来读一读这本书,或许你会更加感恩和接纳生活,感恩生活中所拥有的一切平静与幸福,接纳生活给予的不足与苦难。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橡皮膏大王》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项宁宁同学因为从小和橡皮膏打交道,对橡皮膏有所了解,所以,在一次关于橡皮膏的智力竞赛中,为学校争得了分数。于是,他认为自己很了不起,上课时不认真听讲,逃学、旷课,还和别人打架,最终成绩一直下降。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自己。上学期我的了个语文免试,放学后,我一回到家就跟妈妈说我免试了这个好消息。没想到,妈妈平静地跟我说:“宝宝,你很聪明,但不能骄傲哦。”我欢天喜地地跑到奶奶房间,瞒着妈妈看电视,于是,我补习班的作业没有以前那样认真、仔细。所以,我的作业被画上了好几个红叉叉,写着89分,我心里难过极了。其实,这些题我都会做的,只不过是因为我的骄傲、大意才会这样的。
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xx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08年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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